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劉偉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陜西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王明君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陜西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劉磊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陜西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康書(shū)光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黨組辦公室副主任;
滿(mǎn)峰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米偉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于健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
毛煒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寄遞事業(yè)部黨委委員,免去其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免去張維春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免去李明光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免去張健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免去吳全兵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免去李儉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免去李凱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寄遞事業(yè)部黨委委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