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黨組決定:
劉俊峰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黨委常委,免去其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寄遞事業(yè)部黨委副書(shū)記職務(wù);
榮建國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分公司黨委委員;
陳喆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黨委委員;
王旭光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黨委委員,免去其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李中青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shū)記;
胡宏同志任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黨組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王強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黨委委員職務(wù);
免去佘希珊同志的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shū)記職務(wù)。